法制网深圳10月27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贾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陈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法院以诈勒索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6月某日,陈某的妻子因在外参加公司聚会直至凌晨方回到家。在其妻子洗澡期间,手机收到一条新短,陈某打开一看,短信一开头“亲爱的”暧昧称呼顿时让其疑心大起,立马质问其妻。其妻矢口否认与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这并不能消除陈某的疑虑。
当日上午,陈某又打电话给徐某质问此事,徐某称发错了,也否认了与陈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陈某依然不依不饶。当日下午3时许,陈某带上其朋友来到其妻工作所在的公司找到徐某,虽然徐与其他同事一再向陈某解释,但陈都听不进去,厉声威胁徐某并索要人民币10万元的赔偿金,称如不赔偿则要把徐某带走,要把徐某的车拿去卖掉等等。因陈某本人外形魁梧健硕且一直守在办公室不走,徐某害怕陈真的会带走他,便打电话联系了其朋友送10万元到其公司。至下午6时许,徐某的朋友送了人民币2万元过来交给陈某。陈某收到钱后,仍不满意,继续威胁徐某筹钱交齐剩余赔偿款,徐某无奈只好再次打电话向朋友筹钱,朋友则让徐某直接去银行取钱。晚上7时许,陈某与其朋友带着徐某等人一同来到银行,徐某的朋友又再次给了陈某人民币2万元。正当陈某二人数钱时,民警赶至现场将陈某二人抓获。
(原标题:一条“暧昧”短信引发敲诈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