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公积金做首付有难度 异地互贷增茂名不实

2012年10月27日14:20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薇报道: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消息近日频出,有机构统计,全国已有20个城市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昨日又传出天津购房可分两次交首付的消息,这些都刺激着买房人的神经。羊城晚报记者昨日就此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获悉,目前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无任何调整,对于购房者期盼的能否提取公积金当首付的想法,公积金中心表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目前难以做到。此外,该中心还澄清,有媒体报道的广东公积金异地互贷增加茂名的消息不实,目前仍是八市实现异地互贷。

  有不少买房人反映,买房时通常要求交三成首付,一套售价100万元的房产至少要准备30万做首付,这是个不小的压力。而按照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一手楼要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二手楼最早也要在取得契税完税证后方能申请提取,这往往都是在缴了首付之后,结果就出现一边公积金账户中有数万元余额无法拿来做首付,一边要到处借钱凑首付的情况。购房者希望这一“死结”能尽快解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如果购房者连自行交首付的能力都没有,那么是不支持动用公积金的,因为公积金带有互助性质,是专项住房储蓄,并不是想提就提,因此“提取公积金做首付”的要求难以满足。

  近日有广州媒体报道称,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已增加到9个,茂名市成为珠三角第9个实行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对这一说法,公积金中心予以澄清:茂名以前签署过异地互贷合同,但一直未执行,前段时间合约到期但茂名并没有续约,因此珠三角实现公积金互贷的仍然是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这8个城市,在上述8个城市,职工不管在哪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到其它城市买房时,都可向该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外,只需加多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即可。至于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目前这些做法也没有大的调整。

  (原标题:广州:提公积金做首付有难度 异地互贷增茂名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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