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办法璧山设科技成果转化奖

2012年10月28日01:39  重庆商报 微博

  商报记者 杨圣泉

  重庆商报讯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可以激发各行业科技创新热情。昨日,璧山县科委介绍,《璧山县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正式印发,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奖和软科学配套奖,在全市各区县尚属首创。

  办法指出,科技成果转化奖主要针对在璧山县范围内、由企事业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实施后,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新增税收超过800万元的,奖励40万元。

  此外,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新增税收超过4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新增税收超过160万元的,奖励8万元;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新增税收超过80万元的,奖励4万元;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新增税收超过40万元的,奖励2万元。

  (原标题: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办法璧山设科技成果转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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