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当事人心中最美“公诉人”

2012年10月28日06:19  燕赵晚报 微博

  □本报记者 冯月静

  今年9月,他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群体”称号,全国仅两个群体获此殊荣;5月他们还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自主创新的“简易审案件4321新华模式”,被全国检察机关代表观摩……

  这就是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个以青年检察官为主体的优秀团队。他们被称为当事人心中最美的“公诉人”。

  15岁的孩子没有被起诉,

  人生有了意外转折

  “若不是两位检察官的帮助,我真不知道孩子以后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谈起15岁的孩子小勇(化名),他的妈妈无比激动。前段时间,小勇跟随其好友一同参与了一起打人事件。当时,他们临时起意,将被害人装有500元人民币的钱包抢走了,但是,在小勇等人未离现场的情况下,经他人劝说后,他们又将钱包还给了被害人。事后,小勇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投案自首,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讯问时,面对紧张害怕的小勇,检察官王思渊先是安抚小勇紧张的情绪,循循善诱,使得小勇真诚地写下了悔过书。王思渊还了解到小勇平时表现良好,并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打人也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一时酿成了大错。“我觉得应该给他一个机会!”最后,检察机关对小勇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给他六个月的考验期,责成其家长加强管教,与司法局共同矫治教育。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与新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矫治教育的工作办法》后,由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对嫌疑人进行矫治教育的第一案。

  一对亲兄妹冤家,又成了“相亲相爱一家人”

  “公诉人不是办案机器,工作中不仅要指控犯罪和惩治罪犯,还肩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神圣职责。”这是这群青年检察官的共识和行动。

  今年2月,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青年检察官张可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竟是一对亲兄妹,因为生活琐事大打出手,在冲突中妹妹受了轻伤。“都是60多岁的人了,还能做多少年的兄妹?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你们兄妹大打出手,值得吗?”“当哥哥的应该有当哥哥的样,先给妹妹道个歉!”张可的一番劝说之后,张某终于红着脸到妹妹家探望,给付其医疗费5万元钱,妹妹也明确表示不再追究哥哥的刑事责任。剑拔弩张的兄妹冰释前嫌,又成了“相亲相爱一家人”。

  (原标题:他们是当事人心中最美“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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