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柯建平
修改后刑诉法对基层检察机关提升诉讼文明水平提出了理念、制度、素质等多层面的考验。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办案工作,深入研讨、及早尝试、及时发现问题,把实施应对工作抓在前面。
在诉讼文明的理念层面,我院及时转变执法理念,积极倡导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突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不偏不倚地全面收集证据、审查案件和进行诉讼,将追求犯罪责任和保护被告人合法利益两者并重。近日,我院公诉部门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朱某的伤势是王某当天伤害行为所致,还是朱某在事后所得,成为王某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在法院审理阶段,我院根据修改后刑诉法有关鉴定人出庭这一规定,首次向法庭提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得到法庭同意,促进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在制度层面,为完善文明诉讼的工作机制,我院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自侦部门对以前所办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回放,还原办案过程,比对修改后刑诉法的证据制度规定,确立新的办案工作模式,并在下半年提前按新的侦查程序办理了4起案件贪污贿赂案件。
在业务素质层面,开展了岗位技能训练品牌创建活动,我院将学习、竞赛、案件点评、检查相结合推出相关机制,公诉、侦查监督部门着重抓好一月一点评机制及公诉人考核庭一庭一点评机制,自侦、控告申诉、监所检察部门着重抓好一案一点评机制,并成立院办案质量评查组,对文明诉讼加强监督。
(原标题:理念、制度、素质同时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