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严禁向贷款人搭售金融产品

2012年10月28日08:3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万静 银监会近日对外公布《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公开贷款条件、贷款流程、贷款利率与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以及廉洁操守准则、监督方式等。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应当维护借款人权益,严禁向借款人预收利息、收取账户管理费用、搭售金融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流程。对于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原标题:-标题--> 严禁向贷款人搭售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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