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虐童事件成舆论焦点 专家建议刑法增设"虐待幼童罪"

2012年10月28日08:46  正义网

  正义网10月27日电(见习记者全森)仅仅“因为好玩”,就提着幼童的双耳将其拎至双脚悬空,并让同事拍照留念;其QQ空间中还有多张幼童被胶带封嘴、铁桶罩头、垃圾铲盖头、扔进垃圾桶的照片……最近几天,浙江省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某虐童事件成为舆论焦点。是什么原因导致虐童事件频频发生?颜某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应否设立虐待儿童罪,给孩子们更好的保护?就这些问题,相关专家接受了本报采访。

  在近期曝出的多起虐童事件中,都可以看到“80后”甚至“90后”年轻教师的身影。对此,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咨询师杨梦华认为,这些年轻教师多是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导致有时做事情绪化”。

  据报道,颜某目前已被温岭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对此,很多网友提出质疑,颜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虐待儿童怎么会和“寻衅滋事”扯上关系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孟粉认为,我国刑法没有虐待儿童罪这一罪名,对于伤害、虐待儿童情节严重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涉嫌虐待罪或寻衅滋事罪处理,伤害后果严重的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颜某在自己的QQ空间里贴了很多照片,讨论虐待儿童的行为,反映出她是为了取乐,而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就是精神空虚,寻求刺激、取乐,客观上又有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按涉嫌寻衅滋事罪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

  面对屡屡曝出的虐童事件,一些专家呼吁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幼童罪”。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勇就表示,他目前正在着手起草完善“关于虐待儿童行为单独入罪的建议”,期望能提交给人大代表并最终形成议案,在将来刑法修订时增加这一罪名。他同时指出,由于儿童这一群体具有特殊性,虐童行为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更多体现在精神层面,“但是精神层面在法律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这不仅为罪行认定带来一些困难,而且也使家长维权非常艰难”。

  (原标题:幼师虐童事件成舆论焦点 专家建议刑法增设"虐待幼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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