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徐女士向本报反映:“我们周末时到好利来蛋糕长乐宫店买蛋糕,发现店内的蛋糕展柜里有两只苍蝇,我向售货员说明了这一情况后,她们却置之不理,我觉得这个蛋糕店的卫生环境太不让人放心了!”(10月26日《北方新报》)
看完这篇报道,我不由想起今年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规定公厕内的苍蝇不能超过两只。作为公共场所的厕所,都可以要求做到苍蝇不超过两只,作为食品制作和销售场所的蛋糕店,按理说,对环境卫生应该有更高更严的要求,怎能允许两只苍蝇大摇大摆地徜徉于展柜内呢?
“两只苍蝇”出现在公厕和蛋糕店,竟然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说到底,还是蛋糕店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心缺失所致。面对顾客的反映和记者的采访,店员竟然给出“蛋糕展柜不是完全密封的,在开关展柜取蛋糕的时候,难免苍蝇会钻进去”、“现在白天天气冷,苍蝇肯定往屋里钻,我们也无法避免”、“店里就两个工作人员,肯定是当时店里人多太忙了,没顾上”等答复,看了叫人哭笑不得。
在我看来,展柜没密封、白天天气冷、店员工作忙不应该成为出现苍蝇的理由,更不应该成为规避责任的借口。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对于蛋糕店而言,首先应该确保蛋糕的卫生。蛋糕展柜里出现两只苍蝇,无论如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只有勇敢的承认错误,真诚的给予道歉,认真的加以整改,才是补救之道,千万别因为“两只苍蝇”而砸了招牌。
(原标题:别让“两只苍蝇”砸了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