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徐勤
重庆商报讯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悄悄将50万元存入他人账户,户主发现后将钱取出投资、还债等,用完后拒绝返还。这名户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昨日,历时七个多月的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五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上,层层挑选出的32名公诉精英围绕此问题进行了紧张而激烈辩论,最后,来自市检察院一分院助理检察员陈荣鹏等10人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方维等11人获“重庆市优秀公诉人”。
“控方认为,他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辩论现场,控方公诉人发表意见。“他的行为最多算得上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只能算是一桩民事纠纷,并不构成犯罪……”辩方公诉人立即反驳道。最后,经过激烈的角逐,来自市检察院一分院助理检察员陈荣鹏等10人获“重庆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方维等11人获“重庆市优秀公诉人”的殊荣。同时,活动还评出了“最佳论文奖”、“最佳论辩奖”和“最佳文书奖”等12个单项奖。
(原标题:重庆市第五届十佳公诉人评选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