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下载收费 勿操之过急

2012年10月29日01:59  重庆商报 微博

  ●本报评论员 廖水南

  对于很多人来说,出门买碟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现在想听歌,只要上网点几下鼠标,就一切搞定了。不过,免费音乐的黄金时代恐怕就要过去了。近日业内有消息称,华纳等几大国际唱片公司将联合国内多个音乐服务网站,尝试采取音乐下载收费包月制度。用户可通过付费方式,下载高质量的音乐产品。

  其实,网络时代的到来,不仅给公众接收音乐带来了便利,也让音乐传播变得更加便捷。比如近期走红全球的《江南Style》就得益于此。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网络时代的音乐免费传播,“鸟叔”会成为全民娱乐偶像?就此而言,网络时代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音乐作品的繁荣和多样化,更给草根音乐人搭建了通往成功的平台。这是音乐下载收费首先应该考量的——低成本的音乐传播所带来的优势和魅力。

  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数字音乐肯定会走向收费模式,这是毋庸置疑的。据统计,目前国内400多个中型音乐网站及1000多个小型个人主页存在严重的侵权问题,提供下载的MP3歌曲50%以上是盗版,每天有超过45%的网民使用互联网下载音乐。唱片业年收入2亿元,但盗版可高达18亿元,异常凶猛。如此怪现状亟待改变。

  而在美国,始于2005年的网络歌曲下载侵权案日前终于尘埃落定,“下载歌曲侵权案”主角乔尔·特南鲍姆因在网络上下载了31首歌,被判向华纳兄弟、亚特兰大等5大音乐公司支付67.5万美元的赔款,每首下载歌曲平均2.2万美元,堪称史上最贵音乐下载。

  进一步来说,数字音乐市场潜力巨大,音乐下载收费大势所趋,但切忌操之过急,用力过猛。比如,按照目前各音乐平台和15家大唱片公司的初定收费标准:用户一个月付7元钱可以下载7首歌曲,一个月达到20元时可随意下载音乐。这就音乐传播本身而言,不仅完全抛弃了低成本模式,甚至已经偏离了适合其发展的合理成本。

  而对于公众消费而言,显然是笔不可忽视的开支;对公众长期享受“免费的午餐”的习惯而言,更是个不小的冲击,由此可能导致公众的集体抵制。一个生动的实例是,酷我音乐此前曾一度尝试收费,但用户付费率甚至低于千分之几,不但收效不大,反而在正版收费市场碰得头破血流。

  音乐下载收费不能操之过急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这样的“诉求”目前仅来自于大唱片公司和国内主流音乐终端网站。一旦两者结成“联盟”,那么许多实力比较薄弱的独立唱片公司以及本土唱片公司则将受到打压。“这种打压对于这些实力较弱的唱片公司来讲,其毁灭性不亚于盗版”,音乐人钟声不无担忧地指出,“而且,忽视了行业内占绝大多数的其他音乐版权提供商的利益,这样的模式也不会走得长远”。

  这就是说,音乐下载收费的相关制度与协议必须在中国唱工委的参与和监督下发布,实现社会公众和整个行业对该项制度的认可。而这,绝非一蹴可就,需要考虑公众、行业、音乐人等多方权益,审慎推进。

  此外,要想让音乐下载收费制度走得更好,还不得不考虑音乐盗版市场。换言之,在推出正版收费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净化音乐市场的力度,为其保驾护航,否则,正版下载收费行为可能会成为那些提供盗版音乐网站的又一个利润增长点。

  (原标题:音乐下载收费 勿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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