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2年10月29日03:59  河南日报

  □本报记者谢建晓

  本报通讯员 张 萍 刘立新 张志远

  站位全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面临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期,我省检察工作如何加快转变步伐,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提升自身科学发展水平呢?这不仅是记者关注的问题,也是省检察院党组一直思考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连日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到省检察系统,亲身感受全省检察机关转变工作方式的生动实践。

  思路理念:在持续中发展,在转变中提升

  “怎样转变检察工作方式?简单地说,就是积极推进执法理念、组织领导方式、执法办案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水平。”

  这是前不久省检察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的一道笔试题,也是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的自觉实践。

  资料显示:2010年,省检察院确立“以检察工作方式转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

  2011年,省检察院确立“科学发展是目的,遵循规律是关键,转变方式是途径”的理念;

  2012年,省检察院确立“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检察工作主线……

  回眸几年来我省检察工作,“转变检察工作方式”已成为一个突出的关键词。

  “河南是一个检察业务工作大省,也是一个英模辈出的省份。省检察院历届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河南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业务工作全国领先,整体工作拥有比较好的基础。”提起以往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如是说。

  如何巩固优势、在更高起点上争取更大进步?这是2007年年底蔡宁检察长到河南任职后面临的现实问题。

  经过深入调研思考,一个推进河南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轮廓渐渐清晰:在持续思路、巩固优势、做强亮点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和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对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梳理研讨,提出新的解决办法,在持续中发展,以转变求提升。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实践活动,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系统梳理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地方确定工作任务存在不切实际、服务大局存在就案办案或脱离职能倾向、法律监督存在重数量轻质量轻效果、执法办案存在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等等。通过摆表现、析原因、查危害、研措施,集中全省检察干警智慧,最终形成“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两大课题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积极推进执法理念、组织领导方式、执法办案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蔡宁撰写出《关于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一文,系统阐述了什么是司法规律、如何遵循司法规律等理论问题,重点强调如何加快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此文在全省检察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全省检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践行转变检察工作方式的高潮,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积极践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等“六观”;积极践行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等“六个有机统一”,积极践行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等“四个必须”。

  记者留意到,在《“十二五”时期河南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省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准确率达99%以上,起诉准确率达99.5%以上, 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达70%以上,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率达80%以上等工作目标。

  这些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蔡宁坦言:“我们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还存在差异,有些案件的定性,检法之间认识也不尽一致。我们确定的办案目标,是根据当前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大案增多的形势和河南检察机关多年办案工作实践提出来的,与河南的经济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脱离河南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的实际,盲目追求大案高比例,不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不是科学发展观。”

  转思路、变观念,润物细无声。全省检察机关遵循规律、务实发展的形象愈加清晰,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行动愈加自觉,脚步也愈加坚定铿锵。

  融入全局: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在忠诚履职中推进

  在省检察院,记者看到这样一组照片:中石油公司一名高管手持锦旗与办案人员合影,还有两封盖着中石油公司大红印章的信函。

  “这是中石油公司两次致函并专门派人到省检察院表示感谢时拍下的。”一位干警介绍说,在立案查处中国石油天然气工程第一建设公司数十人贪污、贿赂窝案串案时,检察干警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区别对待职务犯罪与改革失误,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与依法规范服务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执法时想到稳定、办案时考虑发展,避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或脱离检察职能搞服务,全省检察机关融入全局、忠诚履职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眼服务经济发展,2008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09年提出服务企业发展要做到“四个把握”、“五个区分”、“六个不准”,认真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要求以检察工作方式转变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依法做到“三个积极作为、五个坚决不为”。

  ——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施意见》,合理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涉检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

  ——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连续5年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若干件实事,并逐项检查落实。组织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等专项查案活动,推行建立视频接访、带案下访和在重点乡镇派驻检察室等便民利民措施,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着眼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2011年出台《关于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加快转变检察工作方式,着力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水平;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及时研究提出严肃查处危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各类职务犯罪等十项措施,加快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服务保障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着眼增强服务大局实效,2012年建立服务大局分析研判、年度报告、效果评价三项机制,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进万村活动,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现实司法需求,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

  资料表明,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领域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仅2011年,就查办案件901件1135人;开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协助人防部门追回国家经济损失、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新收缴易地建设费9亿元;加大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2011年以来,在粮食系统、教育系统查办职务犯罪230件319人;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对“瘦肉精”案涉嫌渎职犯罪的62名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对156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促进了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维护了河南形象。今年,省检察院立案查处了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等40余人涉嫌行贿、受贿案,河南中烟公司上半年生产实现税利152亿元,同比增加42亿元;立案侦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涉嫌受贿案,该公司上半年效益同比增长26%,为此,中储粮国家总公司派人赴豫表示感谢。

  这些年来,正是由于检察院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问题、履行职责,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的尊重,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执法办案:在理性司法上着力,在又好又快上求效

  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19件,法院审结156件,其中改判93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5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同比上升10.9%;公诉部门共撤回起诉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70%。

  这说明,全省检察机关抗诉工作的质量、效果同比明显提升,也是转变执法办案方式的一个体现。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提出检察工作要又好又快发展。好,主要指办案质量和效果,快,主要指办案力度和效率,坚持好中求快,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蔡宁向记者介绍了转变执法办案方式的基本内涵,进而阐释了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把上级要求与我省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积极推进理性司法。如针对以往法律监督工作数量规模较大,但重点不够突出、一些案件质量效果不好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由片面强调案件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

  ——在办案价值取向上,从强调把案件办准向办好转变,提出执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延伸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执行法律政策上,由侧重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

  ——在履行反腐败职能上,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

  ——在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上,由单纯追求监督数量向以质量效果为核心转变,提出要严格标准、依法监督、理性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监督的严肃性。

  统计资料表明:近5年来,全省每年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维持在5万人和7万人左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在2800件3800人左右,大要案比例大幅提高,办案质量逐年提升,检察工作呈现出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业务工作位居全国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我省视察时指出,“河南检察工作思路清晰,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争先创优扎实有效,对推动全国检察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障和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郑州某中学读高三的张某家境贫寒,今年高考前夕,他一时冲动将同学银行卡上的1700元取走,后主动投案自首。中原区检察院调查发现,被偷的同学体谅张某的难处,希望对张某免予刑罚处罚,学校也证明张某平时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情况。为不影响张某参加高考,检察官遂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来,张某以520分的成绩被某知名大学录取。

  让张某受益的,是省检察机关推行的“非羁押诉讼”制度。自2007年6月以来,仅郑州市就有387名在校学子因未被逮捕而保住了学业,32名学生通过努力圆了大学梦。

  既雷霆万钧,又和风细雨。推行非羁押诉讼制度,是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益探索,也是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转变执法办案方式的生动实践。省检察院要求由严厉打击、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不仅要把案件办准,还要办好,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逮捕必要性和不捕理由双向说明制度,积极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推行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积极参与、监督配合进行社区矫正。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院、省公安厅会签文件,调整盗窃罪立案标准,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工作制度。文件实施后,刑事案件捕后轻刑判决率大幅下降,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省检察院,记者见到禹州市禇河镇村民康军写给蔡宁检察长的一封信。2011年3月,康军的儿子在学校因同学推挤,意外受伤住院,手术费花去1万余元,与相关部门协商赔偿未果。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康军的儿子面临辍学。今年6月,禹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国强接访时获悉康军家的情况,当即表示:“这件事虽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检察机关面对群众困难不会袖手旁观。”经协调,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先行给付医疗费用1万元,通过医保报销5200余元,解决了康军的燃眉之急。康军在信中说:“从这件事上,我看到了检察院领导务实亲民的作风,感谢省检察院培养了这么好的基层干部!”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和“看家本领”。全省检察院坚持“科技是第一侦查力”,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运用,提高新形势下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能力。省检察院与22家省直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线索管理等4个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有线、无线侦查指挥系统,配备了侦查指挥、文件检验、电子物证、心理测试、声纹鉴定等侦查技术装备,为侦查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既亡羊补牢,又未雨绸缪。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和检察机关内部的侦防一体化机制,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全面加强。省检察院在立案侦查河南某影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公司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得该公司票房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8000万元、660万元,获得企业干部职工交口称赞。

  “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抓好预防是更大的政绩;检察机关只有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才能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这是蔡宁检察长在省人大会上作报告时谈到的体会。

  组织管理:向检察一体转变,在公开民主中前行

  记者获悉,省检察院正在筹建一个新的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此举旨在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已成立案件管理机构81个,占全省检察机关总数的44.3%。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转变组织管理方式的典型一例。

  记者走进西华县检察院,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书香气息,庭院干净整洁,办公楼宽敞明亮。大门两侧镶刻着一副对联,“自明省内释明和外,守中于心用中于民”,诠释着该院“和而求是”的院训。楼道两侧宣传栏,内容有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感悟、人生格言警句等,透着一股清新的执法风气。

  这又是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软实力”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省检察院积极推进组织领导方式由主要重视硬实力建设向硬实力、软实力建设并重转变,由更多地强调思路引导向思路引导、机制保障、狠抓落实并重转变,由整体效能发挥不够充分向资源整合、检察一体化转变,实现了组织领导方式的悄然转变。

  ——在推动工作上,着眼解决落实棚架、流于形式等问题,在不断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思路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机制保障,更加注重加强执行力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在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考评,对进入全省前60名的基层检察院予以奖励。同时,加强对市分检察院的考评管理,对综合成绩进入前6名的予以重奖。

  ——在检察管理方式上,着眼解决工作任务繁重与检察人员不足、检察机关整体效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大力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纵向强化上下级检察院侦查、公诉、民行等各项业务工作一体化,横向强化各项检察职能有效衔接、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建设,进一步形成了凸显检察机关属性特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的检察工作格局。

  ——在案件管理方式上,积极推行集中管理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了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

  ——在检察权运行方式上,着力推进由逐步开放向更加公开、透明转变。全省三级检察院每年都要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大力推进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非涉密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建立健全案中听取意见、案后回访评议制度,推行自侦案件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涉检舆情和民意收集、沟通、研究和转化机制,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不断推进。

  ——在队伍管理方式上,坚持严格监督抓班子、严管厚爱抓队伍、严于律己树形象。建立了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请销假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制度,实行巡视制度和派员列席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了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2008年以来,我省一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22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白洁、蒋汉生、陈海宏、程建宇、蒙凡、杜东翔、李宪中、马俊欣……这些熠熠闪光的名字已成为河南检察鲜亮的名片。

  采访结束时,蔡宁表示,“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既是科学发展、遵循司法规律的迫切要求,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新刑诉法为契机,以机遇助推发展,用转变应对挑战,务实重干,持续求进,进一步转变检察工作方式,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服务给力中原经济区建设。”③9

  (原标题:忠诚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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