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受单位、个人欢迎的预付卡从下月1日开始将受到更严格的规范管理。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分别在今年9月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两部新规都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规,今后,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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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额度超千元预付卡 本周四起实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