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行之河南新安:小小手机报 浓浓检察情

2012年10月29日06:53  正义网

  

黄河行之河南新安:小小手机报 浓浓检察情

  公务用车需经领导审批换取派车单方可出门离院。本报记者程丁摄

  黄河行·河南新安 新安县北临黄河,与河南省济源市及山西省垣曲县隔河相望。新安是河洛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有实物为证的历史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从秦时置县推算,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新安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境内地形复杂,山地、丘陵、河谷川地等各类地形齐全。境内自北向南有黄河、青河、畛河、金水河、涧河等主要河流,其沿岸均有河谷川地分布。

  10月26日上午,天色微晴,本报“黄河行”采访团来到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走访。谈到检察院的职能,礼河村党支部书记、洛阳市人大代表张三娓娓道来,倍儿了解。记者正感到诧异,张三掏出手机,一边向记者展示“新安检察手机报”,一边说:“有了这手机报,咱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我就都知道了。”

  这是一份怎样的手机报呢?记者顿时起了好奇心。

  原来,“新安检察手机报”是由新安县检察院自主编排制作的,从今年3月30日起开始发送第一期,到目前为止共发送14期。手机报的发送对象是新安县域内的省、市、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县两级检察院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以及洛阳市检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400余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手机报内容分为“导读”、“检察动态”、“严打专栏”、“反腐声音”、“检务公开”等栏目,图文并茂,每月两期,分别在月中和月末发送。“导读”简明扼要地介绍该期的重点内容,“检察动态”栏目表现该院的工作动态及安排,“严打专栏”聚焦该院办结的、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反腐声音”例举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结的大案要案,“检务公开”栏目普及检察院的工作职能并做相应的法律宣传,前三个栏目都颇具时效性。

  手机报的制作和发送都是该院干警独立完成的。政治处干警张聚辉负责制作和编排,从每周一8点30分召开的院务会上,他能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此外也定期与公诉、反贪等部门交流,追踪案件的最新进度,然后细心收集各类信息并分栏目编排。技术科干警陈杰主攻制作和发送,借助移动短信平台,把编排好的信息配上图片,一条“新安检察手机报”就诞生了,制作和发送全过程最多只需一个小时。

  为什么会创办这样一份手机报?“怎样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及时准确快捷地汇报检察工作,更好地接受监督?这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今年3月,我们决定开办新安检察手机报。”该院检察长马颖弟揭示了答案。

  手机报的开办,一方面实现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汇报工作的常态化,便于其监督检察工作;另一方面搭建了宣传检察工作新平台,进一步扩大了检察工作影响力。

  新安县县长王玉峰在看过手机报上“8月1日,我院副检察长杜鹏程到县国土资源系统为200多名干部职工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的动态后,专门找到马颖弟,说:“这样的活动太好了,要在水利、城建等多个系统予以推广。”

  “以前县检察院的工作,我多半是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到的。现在有了手机报,我足不出户就能全面了解检察院的工作,既节约了时间,又方便快捷,便于我履行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张三补充道,“看到手机报里有涉农职务犯罪方面的案例,我还会转发或者开会时讲给村干部和老百姓听,让村干部知法懂法,让老百姓更了解咱检察院。”

  “现在咱都知道,贪污犯罪的案子就是检察院管,检察院能给咱解决,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瞎跑了。”老井村村民周孝杰笑呵呵地告诉记者。

  手机报的开通使该院的社会认知度大大提高。现在,在新安县,提起检察院,群众说得最多的是新安检察手机报,手机报成了该院的一张新名片。

  半天的采访之行匆匆而过,在离开的车上,杜甫“三吏”名作之一《新安吏》中的句子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客行新安道,喧呼闻点兵。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1200余年之后的新安,再无杜甫笔下的辛酸,一派政通人和的新气象。

  (正义网新安10月29日电)

  【记者手记】

  踏着夕阳的余晖,我们来到新安县检察院。进办公楼的干警都需在楼门边的指纹仪上按一下指纹,大门才会开启。检察长马颖弟很年轻,英气十足。他介绍说,这只是该院规范化管理的一处小细节。

  进入办公楼,大厅的黑板上贴着一张“签到条”,检察院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天上午在签到时还需要写上自己的工作去向,工作去向分为在岗、县内公务、出差、请假四种,从马颖弟自己开始都要遵守。如果违背纪律,将扣除一个月的精神文明奖。

  一楼监控室里设有一套全程监控设备,16个监控点能看到院内各处的实时情况,有条不紊。

  院里每周都要召开院委会,全院干警参加,部门负责人向全院汇报一周工作进度,会的长短根据工作的多少来决定。这样一来,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虽然严格,但给全院带来了积极的动力。

  “我们一定要把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扫除净尽,我们誓为人民建设极清廉的政府。”在新安县铁门镇著名的“千志唐斋”里,冯玉祥于1927年书写的碑文,与检察机关工作目的不谋而合。新安县检察院正朝着这个目标扎实前行。

  (原标题:黄河行之河南新安:小小手机报 浓浓检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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