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年底应用

2012年10月29日06:5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印发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组织建设的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预计2012年底开始应用。公安部已与22个部门和社会机构协商依托该平台进行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

  2012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送国务院研究处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报告。

  公安部在报告中介绍,2012年上半年,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关要求及工作实践,公安部就完善外国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意见,针对当前在华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建议完善出入境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理顺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地履行中央事权,提高出入境管理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三非”外国人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议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外国人服务管理战略性和宏观性政策的研究制定,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升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的决策力和执行力。

  2012年6月,公安部对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部门间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

  公安部表示,将按照逐一协商、稳步推进的思路,研究建立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间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将调整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共享信息数据加强对在华外国人全过程动态服务管理。

  修订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公安部正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报告介绍,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于201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公安部、外交部已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起草配套行政法规,拟制订《外国人入境出境和停居留管理条例》(暂定名)。外交部正在起草《外交、礼遇、公务签证签发范围和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外专局起草《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替代1996年原劳动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进一步完善我国“绿卡”制度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公安部会同外交部修订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已呈报国务院审批,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绿卡”制度。

  报告介绍,民政部修订的《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已报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将完善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解决边民办理婚姻登记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此外,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对陷入困境在华外国人临时救助制度,规范对在华外国人社会救助工作。

  报告介绍,修订《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时,已就进一步扩大我国“绿卡”签发对象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研究制定了对持有“绿卡”的外国人在华享有相关待遇政策的工作意见。

  将起草外国人工作管理条例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公安部将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专局起草《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

  报告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我国对外国人在华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基本原则是积极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严格控制一般劳务人员。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报告介绍,近年来,在华外国人就业需求、就业方式和就业领域均发生变化,特别是外国自然人从事个体经营、外国留学生勤工俭学、外籍家政人员引进以及外籍人员从事文艺演出等需求有所增长,对加强和规范在华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报告介绍,关于部分地区用工短缺以及边境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农业种植业季节性用工劳动力短缺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解决边境地区季节性用工需求、规范管理边境地区长期从事个体经营和边贸服务的外籍人员等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意见。

  规范外国人在华聚居区管理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规范外国人在华聚居区管理。

  报告介绍,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切实将外国人纳入公安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加强对外国人的住宿登记、涉外信息核查反馈、排查化解涉外纠纷以及涉外法律宣传服务等基础工作。2012年6月以来,按照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在外国人聚居区、聚集地或外国人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站,为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法律咨询和其他社会活动提供便利,促进外国人有机融入社会。

  综合治理“三非”外国人问题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将综合治理“三非”外国人问题。

  报告介绍,公安部部署公安边防部队加强边境地区管控,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车站、码头加强巡查,查堵境外越境人员;在边境省区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出入境及转道偷渡活动专项行动,强化社会面管控,严密口岸通道检查,加大对边境口岸两翼、边境一线重点部位巡查,有效遏制了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务工及经我境转道偷渡等活动;积极推动将外国人服务管理纳入边境沿海地区综合治理,加强与毗邻国家有关部门合作,推动边境双边管理及移交遣返合作。

  报告介绍,各有关部门按照堵疏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外国人申办来华签证管理,加强国内邀请、接待单位出具邀请函的管理,减少非恶意非法居留人员;严格外国人在华就业审批程序,严密防范和查处非法就业行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三非”外国人问题集中的地区、场所、行业的管控力度,加强部门间涉外管理和执法工作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发现和处置“三非”外国人问题的能力。

  研究建设外国人的遣返场所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公安部正在研究外国人遣返场所建设方案并已提出初步意见。

  报告介绍,下一步,将从便于监管、便于核实、便于遣返的工作需要出发,综合考虑近年来遣返“三非”外国人工作量、国籍国、所经口岸、外国驻华使(领)馆分布情况以及遣返场所需辐射周边省(区、市)等因素,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周边的原则拟定建设外国人遣返场所的具体地点,待条件成熟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研究完善外籍人才引进政策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将研究完善外籍人才引进政策。

  报告介绍,公安部会同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专局等成立了人才类签证、居留制度研究工作组,统筹考虑人才类签证及海外人才停居留等相关事宜,制定与出境入境管理法相配套、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建立我国技术移民制度,重点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确保外籍高层次人才享有相应的入出境和停居留优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法制办、外专局研究拟订的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工作意见,明确将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享受签证和居留特惠政策范围。

  全国人大外事委建议

  制定出境入境管理法配套法规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近日对《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意见提出,要抓紧制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配套法规,争取于明年7月1日与该法同步实施。

  全国人大外事委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报告重点突出、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全国人大外事委赞成这个报告。同时建议:要理顺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明确部门职责,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体制问题的逐步解决;在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中,强化“寓管理于服务,通过服务加强管理”的理念,加强服务工作;应明确公安部为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系统的牵头单位,并做好该系统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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