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罚息狠过贷款利息

2012年10月29日07:19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10-29来源: 信息时报

  央视调查发现:信用卡罚息利率高达18%/年,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15%

  信息时报讯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现在信用卡消费越来越普及,但是如果一不小心没还够卡款或者还款迟了,利息和滞纳金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变大。今年7月,陕西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4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

  拖欠40万,30万是利息

  通过5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王某分别拖欠民生银行17.8万元,中信银行13.2万元,工商银行6.1万元,招商银行5.3万元,交通银行1.8万元,共计44万余元。然而,在这44万元当中,王某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5万元,其余的30余万元都是因王某4年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信用卡透支消费还有一个免息期。只要在一定日期内还上欠款,就不会计收利息。如果持卡人到期未能全部还款的,就不能享受免息,而需向银行支付一笔透支利息。通常,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全额计息,一种为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全额计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也就是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

  目前,除中国工商银行采用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外,包括民生、中信等国内其它多数银行均采用全额计息。“大多数银行哪怕少还1块钱也是按全额计息的。”民生银行信用卡北京中心业务员说。

  日息万分之五高过贷款

  法律专家认为,全额计息不符合消费者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基本法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消费者有义务就自己迟延还本付息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我消费了5万块钱,我还了49999块,只差一块钱没有及时还款的话,那么银行追究我的违约责任,应当是基于一块钱,而不应当基于我整个的消费额度,或者我的信用额度。因为涉及到我还款的部分我是诚信的,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

  调查中,法律和金融专家普遍认为,信用卡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比全额计息更为合理。不仅如此,对于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专家也认为定得明显偏高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日息万分之五,也就是合月息是15%。,年息是18%。那18%这个息的确比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高得多。

  据介绍,目前1年期整存整取利率为3%,1~3年贷款利率为6.15%。而信用卡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计算,1年期利率高达18%,是存款利率的6倍,贷款利率的近3倍。

  算账

  透支1万元 两种计息方法相差6800倍

  全额计息:

  假如,持卡人9月1日刷卡消费了1万元,当月只有这一笔消费。9月5日为账单日,9月25日最后还款日之前,持卡人全额还上1万元欠款,那么就不会产生利息。

  如果持卡人25日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就算还了9999元,差1元未还,也要按1万元计算利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还款日9月25日为止,共计24天,得出利息120元。

  而剩下的1元欠款也要计息,从9月25日开始到下月账单日10月5日,共计11天,得出利息0.0055元。

  最后循环利息相加,得出120.0055元

  按未偿还部分计息:

  同样是透支1万元,到期25日还清9999元,差1元未还。按照未偿还部分,也就是对1块钱计息,从消费当天9月1日到10月5日账单日为止,共计35天,利息0.0175元。

  得出利息0.0175元

  由此可见,按照全额计息所得利息120.0055元与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得到的0.0175元,两者相差6800倍。

  滞纳金“不封顶”也遭诟病

  除了利息,滞纳金也是专家诟病的另一部分。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承堂表示:滞纳金是不断自我增值,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可以发现很多这种滞纳金,往往超过本金数倍。记者发现,银行滞纳金收费标准只规定了最低限而不设最高限的做法,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无法接受。

  记者查阅了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服务收费标准,滞纳金这一项都设定了最低收费限额,却并未设定最高限。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属于违约金的一种,有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作用。然而,如果收取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就明显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虽然滞纳金条款也写进了发卡行的发卡条约,作为一个合同条款,但是因为这是银行单方起草的,实际上消费者不可能就此与银行讨价还价,应当属于我们通常老百姓所说的霸王条款,也就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作为督促持卡人及时还款的一种手段有其存在的意义,但银行应该采取更加合理的收费形式以及标准。

  专家认为,我国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的相对偏高,而且全额罚息的规定也不尽合理,而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也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用户按时还款,遵守信用规则当然是必须的,没有按时还款支付利息或者滞纳金,这个制度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处罚的金额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甚至将这样的措施当成银行增加收入的手段,那对于用户来说,银行反而成了不讲信用的一方,如何让信用卡收费更加合理,让信用卡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是各家银行和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山之石

  美国:罚息不能超过本金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承堂表示,其他国家收取取违约金不是无限制的,收取违约金的次数和金额都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个金额非常小。

  陈教授介绍,在美国,美联储规定发卡机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收取超过25美元的滞纳罚款,在6个月内第二次缴纳的罚款不得超过35美元。重要的是,银行罚款不得超过持卡人拖欠金额。

  

  (原标题:信用卡透支罚息狠过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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