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泸溪站10月29日讯(通讯员 唐波 陈玲)“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泸溪法院,你们是我们群众的贴心人啊!”。10月22日,当泸溪县解放岩乡都蛮村1组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滕腊金接过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3千元执行救助金和菜籽油、大米等时百感交集,热泪盈眶地说出了心里话。
2010年,73岁滕腊金和同村78岁的杨仁凤因琐事闹纠纷,互相推搡间,滕腊金被杨仁凤翻到在地,受伤住院。经法院判决杨仁凤应赔偿滕腊金各项损失19500元。但,杨仁凤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滕腊金遂于2012年到泸溪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执行法官了解,杨仁凤因丈夫和儿子都已去世,家庭非常困难,确无履行能力。而滕腊金一家因支付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家庭也陷入困境。于是,执行法官申请启动了执行救助金机制。最终本案得以和解结案。
针对近年来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被执行人死亡或者确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仍旧无法兑现或很难得到保障,导致打赢官司的申请执行人又因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再次陷入经济困境,形成困扰法院和执行法官的“执行难”问题。泸溪县法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利民、惠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拨付执行救助基金,同时挤占法院自身的部分工作经费,解决贫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有效地化解“执行难”问题。
据统计,去年该院对因被执行人死亡、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执行措施仍无履行能力而导致自身生活极其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累计发放20多万元执行救助金,化解执行难案43件,有效地保护了特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特困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稿源:红网]
[作者:唐波 陈玲]
[编辑:刘仁军]
(原标题:泸溪:“30后”老妪闹纠纷 执行救助金及时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