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记者从市质监部门获悉,巢湖市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出台《质量强市若干奖励政策》,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5万至5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巢湖市奖励政策分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品牌创建三大类。除了政府质量奖,对于获得省级以上卓越绩效奖、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至3万元的奖励;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2万至10万元的奖励。
同时,对于当年新通过“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省级以上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确认、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分别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励;当年新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建筑优质工程和著名、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政策,从2012年1月起执行,奖励资金由该市财政统一拨付。(薛东升、梁昌军)
(原标题:巢湖推进质量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