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政府从2005年开始对低保家庭中当年考上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专以上学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入学补助,同时对往届贫困大学生本人给予全额低保救助,各旗县区在社区、办事处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库,每年完善更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库,避免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2009年开展扩面工作,又将低保家庭中的在校高中生纳入全额低保救助范围。今年大幅度提高救助标准,按照《呼和浩特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政府资助办法》要求,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家庭当年入学的大专以上学生的教育救助工作,一次性救助标准由每人2000元提高至6000元。
据统计,截至9月底我市共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709名,发放救助金425.4万元。(实习记者 陈艳 通讯员 陈平)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救助标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