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周薇 涂浩 将公司合作经营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将公款转入个人控制公司予以侵吞,挪用巨额公款购买别墅等,原神华(北京)遥感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波坤,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及挪用公款罪日前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今年57岁的刘波坤除了任原神华(北京)遥感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外,还曾任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湖南北遥中讯达防伪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检方指控,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间,刘波坤利用职务便利,将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付给本公司的合作经营款48.7万余美元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办理质押贷款手续,通过伪造证明等手段,将400余万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同时,其采用虚假手段,将160余万元汇入他人公司,其中10万元被其非法占为己有,并将269万余元公款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账户予以侵吞。在担任新疆神华公司董事长时,刘波坤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原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樊某给予的现金100万元,并将公司公款人民币520万元借给其使用。
此外,刘波坤还利用自己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某投资公司40%干股,并挪用巨额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别墅、玉石、投资公司或借与他人用于投资经营,谋取个人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刘波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新疆神华矿业原董事长被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