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杨晓丽通讯员段瑞瑞)为了提高公司资质,以承揽到标的更大的工程,呼和浩特市一建筑公司不走正规渠道,托人重金购买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没想到被骗150多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是从事电力、公路工程等施工方面的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张某想提高公司资质,却不想走正规途径。2010年1月,张某通过朋友引荐认识了陈某某,陈某某自称可以办理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几次见面后,双方口头约定,陈某某以每本8.8万元的价格为张某的公司办理16本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成,陈某某将全额退款。之后,张某分3次付给陈某某资格证书费和活动费共150多万元,陈某某在收款后出具了收条。而在约定的期限内,陈某某却未给张某办理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张某多次要求陈某某退还钱款,陈某某一再推脱。今年3月,因陈某某更换了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张某报了警。6月,陈某某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原标题:托人买资格证书 首府一建筑公司被骗15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