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杨晓丽通讯员段瑞瑞)刘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男子,没想到会面时险些被对方强奸。10月2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据了解,今年5月份,刘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王某,几次见面后,刘某某对王某的印象还不错。6月5日22时许,王某约刘某某在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门见面。王某驾驶朋友云某某的轿车接上刘某某后,又将在前面路边等候的朋友王某某、云某某接上,刘某某感觉到不安全便下了车,王某与王某某却强行将她推上车,将她拉到赛罕区巧报镇保全庄村的农贸市场内。之后,王某、王某某、云某某强行要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后未得逞。案发后,刘某某报了案。7月26日,王某、王某某、云某某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原标题:轻信微信朋友 一女子险遭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