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王晓博)10月24日,本报刊发消息《王文臣:没签合同施工摔断腿,谁负责?》,对来自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农民工王文臣没签劳动合同,施工时从架子上摔落导致大腿骨折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采访中得知,王文臣受伤后,关于赔偿问题多次与包工头和建筑单位谈判,但协商未果,相关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谈妥。
10月29日,记者得知,和林县劳动局已经介入此事,在该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已经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由包工头和内蒙古广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建筑单位承担七成责任,赔偿伤者77000元,其余费用由包工头承担。
记者得知,包工头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已经以支付治疗费的方式支付给王文臣。
当日,伤者王文臣称:“目前还没有拿到赔偿金,正在走相应程序,预计几天之内应该能够拿到。”
(原标题:建筑单位与包工头共担责 王文臣将获赔7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