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太湖流域的管理方式可以在巢湖复制吗?在区划调整后,巢湖流域的管理也将走上法制化轨道。记者昨日从巢湖管理局获悉,《巢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经提交省法制办,并有望列入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有了法的保障,原先“九龙治水”的局面将被破解。
巢湖管理局作用初显
巢湖管理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高旭林告诉记者,在区划调整之前,治理巢湖共涉及到6个市;在区划调整之后,合肥承担起治理巢湖的重任,设立了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巢湖管理局从筹备到正式挂牌以来,其作用已初步显现。去年12月份,他们牵头编制了《巢湖综合治理“八大工程”方案》,今年1月份该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在这份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合肥市与国开行就巢湖综合治理项目的融资工作全面展开。同时,巢湖管理局还启动了《巢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着手开展《巢湖及周边地区功能区域综合规划》,相关调研工作正在全面开展。
管理职责界限尚待明确
根据规定,巢湖管理局管理巢湖规划、水利、环保、渔政、航运、旅游等事务和巢湖闸、凤凰颈、新桥、裕溪、铜闸等巢湖流域主要控制设施,实现对巢湖的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管护。但由于巢湖流域管理执法之前只能参照国家水法,缺少针对性强的执法依据;流域内各级政府和省市相关部门之间还存在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巢湖管理局的处境有些尴尬。 巢湖管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刘刚介绍,监测站属于巢湖管理局环保处下属的二级机构,但目前他们还承担着原地级巢湖市监测站的职能,只负责监测巢湖的东半湖,西半湖由合肥环保局负责,这样,巢湖管理局对于整个巢湖的水质监控情况就不能全面掌握。
立法将赋予更多职能
从今年7月份开始,巢湖管理局着手制订《巢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该草案已经报送至省法制办,有关部门正在申请将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明年的立法计划。 事实上,在新修订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巢湖管理局已被赋予“对巢湖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等职能。 “如果新法能够顺利获批,在水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修复、防洪抗旱等方面,巢湖管理局将被赋予更多职能”,巢湖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王远美说。(欧阳徐中 马飞 张沛 张娜)
(原标题:护巢新条例或入明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