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建筑不可缺少公共属性

2012年11月14日01:59  燕赵都市报

  □马想斌

  “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悉,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上面还安装有1.2万只LED灯。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这个斥资上亿的庞然大物,是一个纯粹的景观建筑,仅具“观赏”性。(11月13日《沈阳晚报》)

  这是继苏州“秋裤门”之后,又被质疑的另一座地标建筑。然而,不同的是,“秋裤门”背后有着商业运作与商业大幅度参与的因素,而“生命之环”似乎是更纯粹的政府财政投入的建设。

  抚顺市政府网站的文章显示,“生命之环”寓意连接天圆地方,贯通天上人间,无论是高度还是形式都是世界独有的。可在大众眼中,这个世界独有又将是另外一番解释——— 地标徒具观赏性,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如此质疑,会否又被指责为没有文化底蕴不懂设计师寓意,不得而知。但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质疑其实再正常不过了。

  但我要说的是,建筑的原则,不外乎是实用与审美的兼顾。如果将这一原则投放在一座城市的地标建筑上时,则更需考虑文化内容的表达,其审美的趣味,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以及市民对城市情感的提升。对于城市的主政者与社会公众来说,有一个同样的问题需要考虑,那就是如何才能用一座地标建筑表达这座城市的气质?

  虽然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一座地标建筑引来争议也是自然的,但一眼看过去,“生命之环”显然离公众对地标建筑所应有价值的想象实在太远。地标,作为反映城市文化的建筑,不是刻意打造出来的,而是要靠历史的积累、时光的浸润自然形成。就像学者冯骥才所说,一个城市的地标也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它应该像历史人物一样,经过时代考验,能永久存留在人的心里。依照这样的标准,这个世界独有的“生命之环”,是否属于创新过头,是否考虑过这个城市传统的继承?

  其实不光是“生命之环”,近些年全国各地一些新建的地标建筑,多为公众所难以接受。其中一个现象就是,很多所谓的地标性建筑,以牺牲公共属性的功能,以逆反大众审美而呈现出“张扬”个性,“炫目”“独特”成为唯一追求。从这个角度来看,公众屡次调侃嘲讽那些地标建筑,除去对本就难以统一的设计艺术的探讨之外,更多的是对地标建筑缺失公共属性的一种不满。原本城市的地标是什么,应取决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的印象与评价,但现实是地标建筑的设计过程很少征集市民的意见,等到建成之后人们不得不在嘲讽中接受。

  一座地标建筑的最终认可,可能需要时间来进行定论。可无论如何,历经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磨合之后被认可的建筑,不是钢筋混凝土和玻璃的一种简单组合,而是需要与整个城市格局相搭配,需要与城市文化相契合,更需要这座城市里人们的认同。至少,投入过亿的公共产品,不该只具有观赏功能。

  (原标题:地标建筑不可缺少公共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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