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评二
冤假错案难完全避免
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古今中外,任何司法制度之下,要从个案的处理上做到绝对的或者100%的公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此说法昨天引发网友激烈争论。
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张真理解释,司法公正,在这里主要是指法官的裁判公正无私。司法公正应是贯穿司法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准则,司法公正在所有个案中都得以实现是中国司法的最高追求。但司法公正难以100%实现却是任何司法制度都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即便是法治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
是否存在一种完美的司法制度姑且不论,单就法官的裁判任务而言:他面临的永恒困难是个案事实与法律规范的不对称性。生活世界的无常和多样性使许多案件、事实难以直接找到恰当的法律规范对号入座。法官要突破这一困难必须完成正确地认定事实、寻找恰当法律,得出合理裁决等三个环节。这一过程既是法官调动自身智慧与经验的创造过程,也是与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活动密切相关、并受到种种条件制约的过程。某些情况下,法官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限制,可能发生认定事实错误,也可能发生法律寻找错误。比如,因当事人伪造证据,法官作出错误的事实认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公正难以100%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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