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1月13日,中南六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研讨会透露,湖南将争取在2013年实现全省县和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建率100%的目标,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全部加载劳动争议调解职能。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矛盾冲突的“防火墙”和“减震器”。今年前3季度,湖南全省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651件,当期审结案件10564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有6303件,约占结案案件总数的60%。当前,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不断增加的趋势,绝大部分劳动争议发生在私营企业,涉及到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的案件比例增大等等。
湖南省人社厅表示,湖南推广实行“五位一体”(案外调解、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和庭后调解)的调解工作模式,加强“五级三调”[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网络建设,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联动、用人单位负责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记者李柯夫
(原标题:全省乡镇街道将都能调解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