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13日讯 (记者赵璐)13日,省政府发布《山东省钢铁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及考核方案》,其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开展钢铁行业工程减排,到2015年,全省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47.4%以上。对于减排不达标的企业,将“一票否决”,不得新增排污项目。
按照《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要将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列入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调度检查并定期通报,督促钢铁企业加快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进度,及早发挥减排效益。各市环保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进行全项目分析,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国控钢铁企业监督性监测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定期汇总上报。
对减排成效突出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相关企业集团不得新建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优树先活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原标题:减排不达标不得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