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关键)昨日,太阳百货总经理蒲晓告诉记者:“虽然东门商战暂时告一段落,但我们率先试行的‘无理由退货’会一直坚持下去,世界上‘后悔药’没处买,但我们要给顾客一个‘后悔权’,在商业服务给顾客以最大的温暖,实行人性化服务。”
据悉,太阳百货13周年店庆上首推“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从11月9日起,凡顾客在太阳百货一至五楼购买服饰类商品无影响商品第二次销售的,两日内均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项目(不包括化妆品、内衣、珠宝等品类)。享受此服务项目的商品,如顾客提出退货要求,将按原价100%款项退付,购买日期超过30日的商品,如顾客退出退货要求,按原价80%款项退付。
“已试行多日,还未发现一例顾客恶意退货。”太阳百货总经理蒲晓对深圳商报记者说,为了给消费者一次“后悔权”,太阳百货将长期推行“无理由退货”。从上周“无理由退货”在东门太阳百货试行后到昨日,太阳百货销售额比去年店庆同期增长四成。
(原标题:太阳百货率先试行 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