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说给我买房

2012年11月14日06:39  燕赵晚报 微博

  钱拿走却买了辆车

  时间:昨日上午

  事件:市民刘女士打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说,她女儿前一阵说要给她买一套房,拿走了一笔钱,可是后来女儿却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轿车,她跟女儿要钱,女儿不给。

  讲述:刘女士住的是一套老房子,因此她有意换一套新房子。前一阵她已婚的女儿找到她,说看到一套房子价钱、位置、户型都特别好,只要首付十几万就可以。这让刘女士很动心,就把自己存了多年的家底16万元钱给了女儿。可是,过了好久也没动静,问女儿,女儿总说办什么手续。后来她才知道,女儿用那笔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车。这让刘女士大为恼火,跟女儿要钱,女儿总是推脱。刘女士非常痛心,她问:“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律师支招: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律师答复:刘女士的女儿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从刘女士处把钱拿走给自己买车,刘女士向她要钱她却置之不理,非法占有的目的很明确,女儿涉嫌侵占刘女士的合法财产。据此,刘女士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当然在亲情面前,往往更注重亲情的因素,刘女士也可以民事欺诈为由要求女儿返还财产。

  本报记者 冯月静

  实习生 李朝星

  (原标题:女儿说给我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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