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改革带来巨大变化

2012年11月14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卢金增 胡金华 董雷

  ●10月16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自动化、多功能的一站式“受案大厅”正式投入使用,这标志着该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定格】案件管理中心办公桌上,按照批捕、公诉、民行、自侦等分类摆放着桌牌,案管人员分类对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并录入涉案信息

  10月16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一站式“受案大厅”正式投入使用,这标志着该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说实话,受案大厅建成之前,我院案件管理分散、没有统一标准,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发展不平衡。”该院检察长臧得勇向记者介绍说,“今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们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最终,在一楼西侧办公区设立了占地面积180平方米的案件管理中心工作区。”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案管中心办公区由一站式受案大厅、打印室、律师阅卷室、询问室、赃款赃物管理室、法律文书保存室、案管中心办公室等“一厅六室”组成,各办公区域相对独立。

  据了解,该院一站式受案大厅主要承担5项职能:统一受理案件、统一网上录入、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登记监管涉案款物、统一接待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查询、统一集中传唤询问。

  硬件设施完善了,软件功夫又有哪些提高呢?记者走进案件管理中心看到,办公桌上按照批捕、公诉、民行、自侦等分类摆放着桌牌,案管人员分类对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并录入涉案信息。

  原来,该院为实现执法办案“精细、精致、精益、精彩”的目标,早在今年年初便制定出台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设计了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办案软件系统、案件管理评估系统、数据库支撑系统和运维保障系统。建成了集中布局运行的案件管理模式,实现了执法办案的信息化。

  记者了解到,随着案管这一新生力量的逐步完善,该院将“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确定为案管的基本职能,并以此为轴心,向执法办案风险管理延伸,通过“自我预警”,实现了由业务部门分散管理向专门机构统一管理转变、由个案监督向宏观监督与个案监督并重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由对案监督向对案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转变。

  该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丁金宝告诉记者:“自从有了案管的统一管理、协调,案件流程更加清晰透明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网上办案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对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规范,并通过网上办案预警系统,对出现黄灯预警即将超期的案件及时进行提醒,杜绝超期办案的出现。案件审查结束时,我们还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已有700余起案件实现了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共对650余件案件进行了严格考评,没有一起错案和瑕疵案。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胡金华 董雷)

  (原标题:案管改革带来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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