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张疏桐)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了奖项授予的对象和奖金金额。
根据“细则”,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包括“成都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奖”、“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成都市专利奖”。
其中,“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每人50万元的奖励额度保持不变。
“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单位不超过10个,奖金数额为20万元。
“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0项,奖金以最低2万、最高16万按等级颁发。“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60项,奖金以最低2万、最高8万按等级颁发。
“细则”还明确规定,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及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原标题:成都市科技奖各项奖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