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2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拟获奖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11〕99号)的相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和会议评审等工作程序,拟定2012年度甘肃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存在其他影响获奖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个人实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确实存在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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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原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2012年度拟获奖企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