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聊城莘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辖区宾馆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在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通运路两家宾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人员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限届满,消防监督人员对两家宾馆进行了复查,发现两家宾馆均未整改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单位和直接负责人 进行了处罚。(王金)
(原标题:山东莘县:两家宾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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