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巫晓通讯员 张魁英
东方今报平顶山讯因为丈夫死后留下的一套房产,80岁的平顶山老人李萍(化名)与几个继子女打起了遗产继承官司。但因房屋产权份额不明确,近日,卫东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1982年7月16日,李萍与王某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再婚前王某有3子1女。1992年夫妻二人以王某的名义从原平顶山矿务局十矿购得房屋一套,个人交购房款3448.25元,原平顶山矿务局为其颁发住房证。1999年12月29日,李萍以自己的名义与原平顶山矿务局十矿签订了《部分产权住房向全产权转换意向书》,该意向书约定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房价款和维修基金,可将该住房由部分产权转为全产权,但李萍夫妇未能在该期限内补齐上述款项。2009年4月28日,王某病故,王某的儿子现居住该房内。前不久,李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
该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李萍主张分割的房产为部分产权,因此仅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处分的权利,只有待该房屋取得全部产权的情况下方可分割。因此,李萍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价值份额和继承丈夫王某的财产价值份额的要求不能支持。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原标题:八旬老太欲继承丈夫房产 产权份额不明起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