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村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九原区针对村级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村级印章的规范化管理。
措施一:实行专人管理制度,解决持章人员不固定问题。总支、支部章由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统一管理,村委会章由村主任统一管理。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村“两委”印章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印章移接交之前对持章人进行统一集中培训。
措施二: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解决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对印章实行法治管理,将公章的使用流程、审批、登记、备案等制度在公告栏公布。对宅基地审批、借贷款项、低保户与困难户上报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讨论同意后,形成会议记录,由村民代表签字,村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后方可盖章。镇纪委负责对村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用章不规范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措施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解决两委印章混用的问题。
措施四:落实登记备案制度,解决无登记备案的问题。各村在印章使用中,对每日盖章的原因、批准人员、时间及办事人员等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通讯员李霞 赵利珍)
(原标题:包头市九原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村级印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