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海拉尔电(记者金丹 通讯员 包建华 汪国振)近日,内蒙古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明,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苗某某,先后以为他人办理机动车年检、保险业务为名,以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多人办理机动车年检,保险费用,合计人民币35910元。该款均被其全部挥霍。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家属部分退赃,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以办车检车保为名进行诈骗 一男子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