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4年 公立医院药品全部被电子监管

2012年11月15日03:19  都市时报 微博

  ■ 都市时报讯 (记者 许孟婕) 昨天,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保山市、丽江市被批准为新一批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并批准安宁市、富民县等40个县(市、区)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云南省已确定了8个州市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83个县(市、区)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近期还向各州市食药监部门印发了《2012年—2014年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2-3年的时间,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方案要求,从2012年起,全省要扩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覆盖面,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乡镇(街道)以上公立医院100%实施电子监管,做到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使农村药品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原标题:到2014年 公立医院药品全部被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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