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 2万元起付

2012年11月15日05:21  中安在线 微博

  记者昨天从芜湖人社局获悉,为减轻群众患大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解决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芜湖市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补偿,设定的起付标准暂定为2万元,该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芜湖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就是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引入商业保险管理优势,对参保患者所发生的大额自负医疗费,实施再保险的补偿机制。参加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除外)的参保患者,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

  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筹资标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30元(大学生除外)。今后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标准,将根据该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予以调整。

  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补偿设定起付标准,暂定为2万元,今后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整。超过起付标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第一段补偿比例不低于50 % ,不设封顶,分段补偿比例通过招标确定。 (老春)

  (原标题:芜湖出台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 2万元起付)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习近平李克强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 体育赵鹏头槌王大雷失误丢球 国足1-1新西兰
  • 娱乐姚晨曹郁机场被拍 婚讯曝光新西兰办婚礼
  • 财经美报告要求美国会对中国国企投资严查
  • 科技传AMD已聘用小摩探索未来:或作价出售
  • 博客“张贤亮包养情人”真相 吉林大雪(图)
  • 读书尴尬照:蒋介石如何助美国总统选举(图)
  • 教育校园非诚勿扰只要单纯爱 中国教育盛典
  • 育儿丈夫月薪3千妻子全职称幸福无关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