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 邢振宇) 14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自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统一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台账。
根据《意见》规定,对于省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当年省内高校集中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结束后,通过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及时接收派遣到本市、县(市、区)的省内高校毕业生数据资料,建立起基础数据台账。对省外高校本地生源毕业生,将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手续,及时采集、补录从省外高校返回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
(原标题:大学毕业未就业需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