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兴行业 政府必须创新

2012年11月15日06:49  东方早报

  早报评论员 沈彬

  近年来,大大小小的婴儿游泳馆开遍了上海滩。父母把自己的宝宝带去游泳时,心里不免嘀咕:婴儿游泳馆卫生吗?

  早报记者的调查发现,沪上婴儿游泳馆良莠不齐:有些看起来还算正规,婴儿要穿上隔水尿裤、大池水每天更换,但工作人员却说不出店里所谓的“医护人员”隶属哪个医疗机构;有的游泳馆大池子内的水,肉眼看上去就比较浑浊。早报记者发现这个庞大的产业,并没有统一的行业准入门槛,也没有卫生标准、人员资质要求,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婴儿游泳馆这种新兴行业,在监管上的确难以界定:传统公共浴室,由公安部门按“特种行业”管理,由卫生部门监管卫生;传统公共游泳池的水质由卫生部门监管,救生员等管理方面由体育部门监管。但很明显,婴儿游泳馆既不是传统公共浴室,也不是传统公共泳池,无法按现行的《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等国标进行管理。

  而监管部门对于婴儿游泳馆的态度,也莫衷一是。比如,2009年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婴儿游泳馆不属于《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的管辖范围,不过,他们还是会对婴儿游泳馆进行审核。今年4月,济南市卫生监督所表示,他们没有给济南市任何一家婴幼儿游泳馆发放卫生许可证。而今年8月,湖南株洲市卫生局表示:凡是开办婴儿游泳的公共场所,都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对于新兴行业,现行的法律制度没能及时覆盖,行政力量应扮演怎样的角色?该不该管?该如何管呢?

  市场经济机制下,市场主体能及时发现、满足、挖掘乃至“诱惑”人们的消费需求,这是市场经济的魅力所在。像月嫂、婴儿游泳馆等新兴行业,及时、敏锐地捕捉并提供了现代人在育儿方面的高端需求,也繁荣了市场。所以,应保护市场创新的动力,不能任意创设行政许可,扼杀市场的主动性。而且,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就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本身就是行政越权。况且,对于某些新兴行业,恐怕监管者未必比经营者更专业。

  但新兴行业中,市场主体的无良失信也时有发生,普通消费者又难以制衡商家。比如,婴儿游泳馆就屡屡发生伤害事故,主要有水温太高造成的烫伤、皮肤病感染以及扭摔伤,2009年12月,上海市杨浦区一家游泳馆中一名七个月大的婴儿被烫伤,烫伤面积达 15%。恐怕不能简单地说“让市场机制去淘汰坏商家”,公众承担不起这种人命关天的“试错成本”。

  既不能延续计划经济下“一管就死、一松就乱”的旧路,避免过多的准入门槛伤害市场活力,但又不能放弃政府监管的公共服务,任由市场去淘汰,那可能导致不可逆的严重灾害。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我们的监管部门要逐渐学会拿捏依法行政不越权和监管服务之间的平衡点,比如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制订行业规范,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让“自发秩序”起作用;比如及时的窗口指导,为游走在违法经营边缘的商家敲响警钟;通过权威发布,提示消费风险……这些监管改革,都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应有之义。

  新兴行业要创新,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服务,政府也需要学习、也需要创新。

  (原标题:监管新兴行业 政府必须创新)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习近平李克强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 体育赵鹏头槌王大雷失误丢球 国足1-1新西兰
  • 娱乐姚晨曹郁机场被拍 婚讯曝光新西兰办婚礼
  • 财经美报告要求美国会对中国国企投资严查
  • 科技传AMD已聘用小摩探索未来:或作价出售
  • 博客“张贤亮包养情人”真相 吉林大雪(图)
  • 读书尴尬照:蒋介石如何助美国总统选举(图)
  • 教育校园非诚勿扰只要单纯爱 中国教育盛典
  • 育儿丈夫月薪3千妻子全职称幸福无关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