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诉两家企业侵权获赔三百余万元

2012年11月15日06:5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张维

  微软中国今天对外宣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两家高科技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微软Windows、Office等软件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318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微软中国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表示,“这是微软公司在中国,针对企业用户盗版,通过民事诉讼所获得的最大数额的赔偿案件”。

  两家高科技企业分别是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和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为中国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应用服务的高科技公司,其业务与微软业务有诸多类似之处。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提供商。

  微软称,2011年年初,发现这两家公司未经许可,长期非法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微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这些软件包括Windows系列产品、Office办公软件系列产品、Visual Studio开发工具系列产品等在内的几百套软件。

  双方曾有过长达9个月的沟通,但是两家公司并未采取积极措施停止侵权行为。微软便于今年2月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原标题:微软诉两家企业侵权获赔三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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