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涛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继新疆最大的湖泊——博斯腾湖纳入全国8个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之一后,新疆自治区确定,从2012年起,将喀纳斯湖、乌伦古湖、赛里木湖列为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
据新疆自治区环保厅人士介绍,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共计投入1.2亿元(中央专项资金700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这4座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博斯腾湖的投资就达到9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700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2000万元。
水面面积达1100平方公里的博斯腾湖是新疆最大的淡水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它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母亲湖,也是穿越中国最大的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孔雀河和塔里木河下游的重要补给水源。这条生态走廊也是新疆南疆重镇库尔勒通往青海格尔木的交通要道。近年来,由于流域内工农业用水大增,再加上水体污染,博斯腾湖水面下降,水质变差,极有可能变成咸水湖。国家和新疆自治区花大力气对这座湖泊恶化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此次治理博斯腾湖生态环境,国家和新疆自治区投入9000万元,再加上巴州及各县投资共计1.8亿元,主要用于在博斯腾湖上游及环湖区域内的和静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使排放到博斯腾湖的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同时,给环保部门购置交通工具、生态应急监测船、野外监测设备等,以加强对博斯腾湖水质的监控。
乌伦古湖、喀纳斯湖、赛里木湖等3座湖泊水质目前良好。新疆自治区此次将它们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之列,主要是做好前期保护工作,使这3座湖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新疆渔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支持。
(原标题:新疆试点保护喀纳斯湖等4大名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