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金寨县决定对符合迁建条件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迁建管理。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缅怀和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目前,该县现有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遍存在着分布较散、年久失修、规模较小的状况,集中迁建便于管理和保护,能够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
目前,该县符合迁建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为:全县范围内的烈士纪念塔、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堂和烈士墓。迁建的地点: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斑竹园镇);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长岭乡);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双河镇)。迁建的程序为:一是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或烈士亲属申请;二是所在乡镇审核并公示;三是签订迁建协议;四是报县民政局备案。
(原标题:金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