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曝出一位“女房爷”,在郑州经适房小区“兰亭公社”坐拥11套房产,其父正是原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翟某。但该局及翟某均否认翟某有以权谋私的行为。
“女房爷”被曝光
12月26日,某报一名记者实名爆料称,一名“90后”女孩在郑州“兰亭公社”小区拥有11套经适房,此人是原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翟某之女,“兰亭公社”也是位于二七区。
12月28日中午,郑州房管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一份“情况说明”,称经局纪检、信息等部门组织联合调查,被举报的房产确为同一业主所有,且该业主在“兰亭公社”确有11套房产,但11套房产中有2套为商品住房,另有9间为商业服务用房,均不是经济适用房。此外,该业主与该局原局长翟某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
举报者对声明回应称,既然房管局称这11套不是经适房,能否公布一下“兰亭公社”小区及这11套房产的规划、土地、建设、销售及房产备案等相关信息,以证明所说为真。举报者还进一步披露:“女房爷”之父在二七区有3套房,在郑东新区有2套别墅。
11套房确是经适房
记者致电翟某,询问举报者所称11套住房是否为其女儿所有。翟某称,房子确实是女儿的,但并非经济适用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铺。他说,自己的妻子做生意一二十年,因此家里有经济积累,并投资了房产,挂在女儿名下。他的2套别墅和其他房产也是做生意经营所得。
虽然翟某和郑州市房管局均称这11套房产为商品房或商铺,但一份2004年郑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兰亭公社”(经济适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文件显示,“兰亭公社”是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文件显示,该项目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经适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公建面积0.1万平方米。
举报者质疑,“兰亭公社”在批准建设时是经适房小区,难道建成后有一部分非法转换为商品房了?要么就是翟某和二七区房管局在撒谎。
取得房产在其任内
据悉,这是翟某第二次被举报。
去年4月,郑州“南溪苑”经适房小区项目负责人赵某因工程款结算纠纷,曾向有关部门举报称,翟某之妻经营“一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了“兰亭公社”及“南溪苑”等经适房小区。“项目刚开始施工,一通公司就开始倒卖房子,每套20万元,一共倒卖出308套,非法收入6016万元。”赵某说,这批经适房的主要购买对象有中都饭店、郑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职工,翟某的亲戚好友等人也搞了90套。翟某因此被调查。“女房爷”一事曝光后,翟某回应称,自己2010年离开二七区房管局,到新单位上班。去年4月被举报“倒卖经适房”,纪委调查后认定并无此事,但因他家人开公司而受到处分,事实上公司是家人开的,他参与不多。
然而据记者查询,翟女名下11套房产办证时间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处分离职时间为2011年9月,说明女儿的买房行为就是发生在其任内。
(据《新京报》报道)
(原标题:郑州“女房爷”坐拥11套经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