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16日讯 (记者姚东舒)济南市各级民政部门近日已开始对民间收留孤儿的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相关信息。针对发现的孤儿收留情况,依法治理并区别管理,坚决取缔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个人或社会组织自行举办的孤儿收养机构。
“我们已经通知各县(市)区,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对个人和福利企业、养老机构等民间收留孤儿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工作人员表示,将督导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点,迅速开展一次专项预防教育和安全检查,严格排查各项安全指标。
本次全面排查对象主要为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个人收留孤儿、弃婴的,以及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弃婴的。民政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治理,区别管理。其中,对个人收留孤儿,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动员将孤儿送儿童福利机构;对社会力量与民政部门合办的收养类儿童福利机构,协议到期后立即终止协议,纳入当地政府兴办的儿童福利机构统一管理;对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个人或社会组织自行举办的孤儿收养机构,坚决取缔;对散居在敬老院等其他机构的孤儿和弃婴,及时护送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对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另外,在孤儿救助保护方面,民政部门将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托城乡社区健全孤儿救助保护网络,出具捡拾报案证明,及时送儿童福利机构。
据介绍,1月6日,民政部下发《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从1月上旬开始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一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行动。山东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的通知》,全省范围内孤儿民间收养机构普查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自办孤儿收养机构将被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