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新民晚报》报道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乔司监狱临时法庭,涉嫌奸杀案的张辉和叔叔张高平,终于拿到了无罪判决书(本报昨日曾作报道)。然而,对于坐了十年冤狱的张氏叔侄来说,正义来得太迟了……
无任何物证却被定罪
2003年5月18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从老家安徽歙县开车前往上海,途中带上了女同乡王某去杭州,次日,王某被发现死于野外,下身赤裸。一年后,张氏叔侄被认定犯强奸罪,判处重刑。
然而,这是一起从一开始就无客观直接证据证明两人强奸杀人的疑案。侦查过程中,警方未找到任何直接或间接可以证明张氏叔侄作案的物证。死者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毛发;张氏叔侄身上也没有与死者肢体接触的痕迹;被认定为作案现场的载重卡车上,也没有找到任何痕迹物证。相反,警方鉴定结果显示,从死者指甲中提取的唯一物证——混合DNA为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尽管如此,通过狱侦耳目袁连芳等人的威逼利诱,警方取得了张氏叔侄的认罪材料。
看电视察觉出真凶
2005年初,被关押在浙江监狱里的张高平从电视中看到了浙江大学一名女学生乘坐出租车被害的新闻。又过了几天,报道说凶手勾海峰被逮捕归案。遇害学生叫吴晶晶,乘坐勾海峰的出租车,勾后来交代,因车费发生口角,他将吴掐死、脱去衣服并扔进窨井中。
张高平认为,勾海峰的作案手法与王某被害案作案手法十分类似,勾海峰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与王某被害当晚需乘出租车到亲友指定的会面地点的情况也完全吻合。他随后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自己的怀疑,并要求将勾海峰的DNA与王某指甲内的混合DNA做出比对,未被重视。
读报发现问题证人
2008年5月,张辉、张高平入狱5年,河南鹤壁一起灭门血案当事人马廷新无罪获释。马廷新受访时表示,他在狱中所写的“自首书”,出自一位与警方关系密切的“牢头狱霸”袁连芳之手。
在读报时,袁连芳的名字立刻勾起了张氏叔侄的回忆:2003年5·19案发生后,逼迫张辉写下认罪材料的同监犯的名字也叫“袁连芳”。袁连芳曾出言证明张辉曾在看守所内自陈强奸致人死亡的过程。张高平迅速将情况汇报给驻监检察官。此后,经该检察官之手,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多次将该情况连同张高平的申诉寄往浙江。然而,数年间,张高平写下的申诉材料足可装满一麻袋,却鲜有回应。
DNA洗冤仍复查一年
2011年11月,5·19案经媒体报道后,杭州市公安局将王某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数据库比对,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
在关键性证据已经锁定、案情已基本明了的情况下,复查仍进行了一年之久。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解释称,此前两人的申诉均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各级检察院等部门“转”给该院的,走的是“信访”渠道,两人并未直接向该院申诉控告,以致搁置多年。
(原标题:浙江张氏叔侄十年洗冤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