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薇
近日一些媒体报道,外地某小学因收取“午休费”受到家长集体投诉。在舆论压力下,有关部门暂停了这项收费项目。“午休费”的出现,给教育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这所学校家长爆料:不少学生因为离家较远,中午留在学校,校方向学生家长收取“午休费”,加床位睡,1天2元;只趴课桌上睡,1天1元。让家长寒心的是,学校的收费居然“有理有据”。按照学校说法,所谓的合理性在于,学生中午在教室午睡,会产生水电成本,有值班老师的管理成本;所谓的“合法性”在于,“午休费”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还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这些理由咋经得起推敲呢?首先,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可是这所学校却当成“做生意”。午休会产生水电成本,值班老师要收管理费,照此逻辑,学生去操场玩、吃饭、上厕所时,学校是不是要收取操场看管费、吃饭监管费和厕所管理费?学生一天在学校的活动,产生的“服务性收费”可以列一张长条单了。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杂费,一般有两个前提:一是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强行收取;二是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经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以为拿着审批书,就相当于持着“尚方宝剑”,可以畅通无阻地收费了,岂不成了笑话?有网友评论,学校再缺钱,也不至于少了学生每天交的1元午休费。与午休费相比,这种1元钱也不放过的敛钱心态更让人害怕。
杜绝乱收费现象,需要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比如可以健全家委会制度,或者加入社区等第三方机构,对一些收费项目进行决策与监督。更重要的是,对于乱收费的学校,必须严惩。早在10年前,教育部就提出“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有了严规,再加上有错必惩的执行力,可以煞住一些巧立名目的收费现象。
(www.jfdaily.com/blog/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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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费”在广东并非个案
小学生中午趴在课桌上午睡,要按天交给学校1元钱午休费。此事被珠海市金湾区一小的家长在网上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目前,这一收费已被珠海市教育局叫停。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类费用不仅仅是珠海在收,广东多地存在此类现象,而且有关方面称收费不违规。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广东省的规定中,确实存在午休费,这是该省教育部门会同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之一。但是,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各市自行制定。
据珠海市金湾区发改局负责人介绍,该校的此项收费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珠海市物价局、珠海市教育局的文件执行的,并向金湾区物价局申请了收费许可证,不存在违规之处。
据了解,在广州、佛山等地也有城镇小学收取了这项费用。
(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莫把午休当“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