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邓小群)昨天,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我市对在读的中职学生及今年秋季即将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做好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去年3月,市政府公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提出我市将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学费制度。在执行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我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紧缺专业就读的学生,率先实行免学费就读政策。条件成熟后,免学费政策逐步推广到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所有专业。
昨天市教育局向各职业学校发出通知,以落实这一工作。根据该通知记者获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扩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据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已经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除学费。
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中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一、二年级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评审范畴。
为落实免学费工作,昨天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接到通知后,马上开展该类学生免学费申报评审工作;该类学生已缴交学费的,予以退还。
免学费标准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我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同时开展的还有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昨天市教育局的通知,学生申请与学校受理国家助学金的时间为5月2日-24日。
(原标题:中职学生今秋开始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