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3-06-12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童丹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童丹
认证微博@主播长江近日微博发帖称,三名亲戚在家中打2元的牌消遣时被派出所以涉嫌赌博强行带走。此事立即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近7万网友参与讨论,质疑警方为何入别人家门抓人,且事主只是玩2元的纸牌?
广州警方前晚针对此事发布通报表示,经查,三名人员是在公共场所用纸牌赌博,目前三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警方并未入家门抓人。此外,出警后将三人带回调查时了解到,三人并非亲戚关系,而是老乡关系。网友热议:亲戚和老乡关系在定性赌博时有何区别?在家中玩牌算赌博吗?下注多少钱算是赌博?
事件回放
家属发微博:家中玩牌被抓
前天早晨,认证微博@主播长江 发微博称,9日22时前后,他的叔叔舅舅看见姨外公在家无聊,便拿出老家带的字牌娱乐,期间却被新港西派出所强行带走,“请问@广州公安,我家外公、叔叔、舅舅在家打2元的纸牌消遣怎么就涉嫌赌博了?我们在自己家怎么就算赌博了?请放人!”
据了解,事发地位于中山大学校园内,而发帖者的3名亲戚是在中山大学做泥水工,事发当晚因为天气太热所以没关门。晚上10点左右,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新港西派出所的几名警察以涉嫌赌博把人带去派出所。@主播长江 发微博的同时@了广州公安、广东政法等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广东政法 转发了这个消息,同时表示,“从叙述,不该抓,需核查,请当地警方依法处理,建议举一反三。@广州海珠公安。”而广州市公安局官微@广州公安 回应,“我们会核查。”
昨天中午,@主播长江 已经删除了这条微博。
警方通报
公共场所赌博,3人供认不讳
6月10日晚10时,广州警方通报:6月9日21时许,警方接报,称新港西路135号某栋楼下有人赌博。新港西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置,并将涉嫌在上址赌博的江某(男,42岁)、万某(男,41岁)、石某(男,47岁,均为湖南人)传唤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江某、万某、石某三人均对自己伙同老乡以纸牌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述三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海珠警方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进一步解释称,事发当晚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该栋楼下的公共场所有人赌博,且声音扰民。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涉及的人员带回进行调查,并在现场查获赌资。3名人员分别接受问询时,称相互之间是老乡关系,也对用纸牌赌博的行为供认不讳。
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新港西派出所中大社区民警李丽华则通过私人微博@中大小卫士 发帖力撑广州警方:“维护校园环境安宁,警方从不松懈,对于师生们的举报投诉我们定必认真看待,对那些屡教不改,藐视法律法规存在的人警方绝不手软。”
律师释疑
赌博界定和场地无关 此案未触及刑法
“赌博的界定和场合没关系,和赌博的钱款数额有关。” 知名律师朱永平表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巨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3000元罚款。“赌博罪是属于刑事案件,此案中只是治安处罚,并不触及刑法。” 朱永平提出, “针对此案中,三人是在公共场所进行赌博行为,警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无可厚非。”但他希望警方能够公布赌资等细节才能服众。
不以营利为目的
亲属间“小赌”不予处罚
“亲属之间的玩牌带点小量金钱的赌博只能算娱乐。”朱永平昨天表示,公安部在2007年发布了对治安处罚法的解释中,对认定赌博的政策界限予以了明确,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网友热议
玩多少钱算赌博?
“家中赌博被抓”的新闻引起轩然大波,数万网友参与讨论,一边倒地质疑警方做法是否合法合理的同时,也提出疑问,自家人娱乐算是赌博吗?网友“四鼻鲤鱼”就称“我们这里邻里间打麻将,无论老头老太,还是年轻点的,都是输钱的,而且都是公开打,冬天在屋里,夏天在院子里,或者大门口。当然,这些人打的每局少的2毛,多的2元。因为大家也就是闲来没事时消磨个时间而已,所以,也从来没有人认为这是赌博,也没有人过问。”
不少网友更感叹,“看来以后在家不能轻易斗地主了,这玩意原来是违法的啊”。
网友讨论的疑问主要集中在2点,1.玩多少钱算是赌博?2.在家中小赌违法吗?
@行运超人0005:打牌有风险啊!
@Hookears:关键词:晚上十点,打牌,校园内。疑问:警察咋知道这几个人在家里打牌?猜测:几个大叔晚上在家里打牌吆喝声浪太大被邻居报警投诉。
@佛山大虾:我觉得如何惩处要看看他们3人在家打牌的行为是否属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原标题:打2元牌也算赌博要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