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玥)7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日前与兰州市医疗保险局就双方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结算达成合作协议。从8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兰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海南省就医时,可就地即时报销医疗费用,不用返回原参保地进行报销。
根据协议,8月1日起,两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确定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就医人员医疗信息也通过此平台传送至参保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用,结果回传就医地,与参保人结账出院。
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我省省外异地安置人员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西安、广州、深圳等地的实际,我省社保部门也在积极与这些地方沟通协调、签订协议,我省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
(原标题:兰州市与海南省下月起实施异地就医结算)